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
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简介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(东交所)于2013年3月15日,经大连金融发展局报请大连市政府批复,同意设立。目前,东交所提供白银、铂金、钯....[详细]
品种介绍
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主要交易品种参数 | ||||||||||
交易品种 | 白银 | |||||||||
交易代码 | AG | |||||||||
交易时间 | 周一早上08:00至周六凌晨04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 | |||||||||
交易单位 | 1千克 | |||||||||
报价单位 | 元(人民币)/千克 | |||||||||
最小变价单 | 1元/千克 | |||||||||
预付款 | 商品货款的20% | |||||||||
基准交易手续费 | 0.8‰ | |||||||||
出库交收手续费 | 成交金额0.8‰ | |||||||||
交收滞纳金率 | 0.2‰/日 | |||||||||
规格 | 15千克/件 | |||||||||
最小交收单位 | 15千克 | |||||||||
交收申报时间 | 周一至周五14:00至16:0;周六02:00至04:00 |
白银产品质量规定
1、用于实物交收的白银,质量应符合商品即期交易参数提要的规定。
2、银锭规格:(370±10)*(140±5)*(30±2) mm3,净重15千克。
3、包装:木箱或纸箱完整包装并且内衬防潮纸,白银表面应浇铸或打印上清楚的商标、批号和净重。
4、生产日起的5年内入指定交收仓库的白银可直接申请注册《库存凭证》,《库存凭证》有效期限为不超过生产之日起五年。
5、每一《库存凭证》应当是同一生产厂家、同一品牌、同一规格、同一品级的银锭组成。白银交收重量以实物上标明的净重为准,每一《库存凭证》为15千克,磅差不超过±1克,实物溢短不超过600克。